上海市崇明区给排水管理所2025-2027年排水设施日常运行养护项目(陈家镇三期、东滩启动区、庙镇归并工程、森林公园明珠湖配套外管线及泵站、上实225基地和上实东村三期)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
项目概况
上海市崇明区给排水管理所2025-2027年排水设施日常运行养护项目(陈家镇三期、东滩启动区、庙镇归并工程、森林公园明珠湖配套外管线及泵站、上实225基地和上实东村三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02日 10: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51000241203153523-51179575
项目名称: 上海市崇明区给排水管理所2025-2027年排水设施日常运行养护项目(陈家镇三期、东滩启动区、庙镇归并工程、森林公园明珠湖配套外管线及泵站、上实225基地和上实东村三期)
预算编号:
预算金额(元): 7101794元 ( 国库资金:7101794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7101794.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2025-2027年排水设施日常运行养护项目(陈家镇三期、东滩启动区、庙镇归并工程、森林公园明珠湖配套外管线及泵站、上实225基地和上实东村三期)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101794.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本项目为上海市崇明区给排水管理所提供2025-2027年排水设施日常运行养护服务,包含陈家镇三期、东滩启动区、庙镇归并工程、森林公园明珠湖配套外管线及泵站、上实225基地等地区排水管网、窨井、泵站的日常运行养护。合计排水管道104160米,雨水口2795座,窨井2856座,泵站10座(其中一体化污水泵站7座)。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供应商须承诺三年报价一致。本次项目报价周期为1年(12个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备上海市排水设施运行维护企业作业能力证明(管道二类及以上、泵站二类及以上);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本市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备案); (4)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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