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三合街道龙河新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监理
重庆
丰都县三合街道龙河新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丰都县三合街道龙河新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已由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丰都发改发〔2024〕 52 号 、 〔2024〕 174 号 、 〔2024〕319号文 (项目代码:2402-500230-04-01-466561)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丰都县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策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丰都县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 工程 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丰都县龙城大道南侧 A9-08-03 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项目占地面积54233.43m2,建筑面积141704.97m2,其中保障性住房103925.73m2、配套社区服务用房5669.54m2,配套商业用房693.94m2、车库及设备用房28303.87m2,架空层3112.89m2。主要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 建筑安装工程费 估算金额: 约4 3525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约393万元
2.4 招标范围: 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直至缺陷责任期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
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等的监理。其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施工图(含变更、 补充设计)所示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作业及其交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 72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 工程监理 甲 级及以上资质 ;
3.1.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 业绩、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3.2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4-12-08 12: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