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供电段购置轨道作业车库大门、轨道作业车智能温效系统年修材料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4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供电段购置轨道作业车库大门、轨道作业车智能温效系统年修材料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ZB-TY2024-415)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供电段购置轨道作业车库大门、轨道作业车智能温效系统年修材料项目招标人为乌鲁木齐供电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2024 预通知-10-137、轨道作业车维修材料。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乌鲁木齐供电段购置轨道作业车库大门、轨道作业车智能温效系统年修材料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件1:WTZB-TY2024-415-1 序号 采购内容名称 采购工作内容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1 轨道作业车库大门 轨道作业车库大门 / 平方米 180 包件2:WTZB-TY2024-415-2 序号 采购内容名称 采购工作内容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1 轨道作业车智能温效系统年修材料 轨道作业车智能温效系统年修材料 / 批 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包件1: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单位须具备异地施工安装维护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需提供近2年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4.投标人须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5.投标人无社会不良信用记录;3年内没有重大质量问题(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6.投标人具有专业是勘探施工团队能够提供详细的具体方案和专业的售后服务网点。 包件2: 1.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单位须是智能温效系统制造厂,不接受代理。 4.提供近三年与铁路局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或轨道车生产厂家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