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浦城分中心2024年度浦城分中心养护专案工程交工验收前检测服务机构遴选(二次)竞争性磋商
福建
-南平市
项目概况
2024年度浦城分中心养护专案工程交工验收前检测服务机构遴选(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胜利街直街1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J【2024】DL-040-1
项目名称:2024年度浦城分中心养护专案工程交工验收前检测服务机构遴选(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4131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4131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执行,满足施工工期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是指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及交通工程专项,且具备省级及以上 CMA计量认证证书。信用记录书面声明(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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