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60个物业小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置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2024]-00267号-01
项目名称: 朝阳区60个物业小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置服务
预算金额(元): 1070000
最高限价(元): 410/吨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朝阳区60个物业小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置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朝阳区60个物业小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置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上年度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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