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五金、电器及总务用品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2024-22152
项目名称: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五金、电器及总务用品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五金、电器及总务用品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000,000.00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2年。以实际产生的采购量进行结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声明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声明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声明格式自拟)。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五金、电器及总务用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文件中可以不用提供此项查询结果,根据评审时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