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老县镇精品茶园数字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平利县老县镇精品茶园数字化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B2024-AK-025
项目名称:平利县老县镇精品茶园数字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老县镇精品茶园数字化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3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老县镇精品茶园数字化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老县镇精品茶园数字化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2023年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4)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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