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检察院侦查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菏泽市
项目概况
菏泽市人民检察院侦查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服务平台、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 4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09 点 30 分前 (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700000202402000466
采购项目名称:菏泽市人民检察院侦查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60000.00元;
最高限价:3600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1套手机取证设备和2套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项目,符合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
3.2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记录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项目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执行菏财采〔2022〕9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来替代资格审查中要求的资料。(内容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日8时00分至2024年12月6日17时30分,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服务平台、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方式:①供应商须在以上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账号;
②供应商须在以上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后绑定CA锁,并在系统内获取电子采购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本项目采购活动无法参加的后果自负)。
售价: 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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