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辉幼儿园2025年非八大类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RZB202411005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辉幼儿园2025年非八大类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1年。合同期满前,采购方将对中标方总体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本项目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如中标人经履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7.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 )、3个官网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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