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库伦镇设施农业建设项目EPC+O
内蒙古
业主单位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库伦旗库伦镇设施农业建设项目EPC+O 已经由 库伦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以 库行审批〔2024〕15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库伦旗库伦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筹0.00元,政府投资20504800.00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 库伦旗库伦镇设施农业建设项目EPC+O
(二)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库伦旗库伦镇道老都嘎查
(三)招标内容: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企业资质要求 | 人员资质要求 | 工期(天) | 合同估算价 | 是否允许联合体 | 投标人资格其它要求 |
|---|---|---|---|---|---|---|---|
| H4200004366003899001001 | 库伦旗库伦镇设施农业建设项目EPC+O |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以上并且[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行业资质·工程设计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行业(建筑)乙级以上或者专业资质·农林专业·农林专业乙级以上 |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以上 | 120 | 20504800.00元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超过3家,分别承担设计工作、施工工作、运营工作。其中,运营企业须为牵头人,并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与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邀请、登记、领取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有)等事宜。 4.联合体中标后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做为该联合体的业绩(如果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同一个业绩,不累计加分); 6.联合体各方的奖项均可做为该联合体的奖项(如果联合体双方提供的奖项是以联合体形式施工的同一个项目获得的奖项,不累计加分); 7.本项目中要求的人员可以是任意一个联合体成员的人员,但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8.联合体报名方式详见“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系统”,未按要求报名的联合体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 详见公告相关附件 |
三、公告发布媒体
(一)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二)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四、资格审查
(一)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审查时间:2024年12月24日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三)审查地点: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库伦旗分中心(不见面开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4-12-02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