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五个一公共安全保障提升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二次采购)(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 古田县应急管理局 委托, 对[350922]YC[TP]2024001-1、古田县“五个一”公共安全保障提升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二次采购)(二次)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古田县“五个一”公共安全保障提升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二次采购)(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22]YC[TP]2024001-1
项目名称:古田县“五个一”公共安全保障提升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二次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70,000.00元
采购包1(古田县“五个一”公共安全保障提升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47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70,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9,4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非中、小、微企业的投标将被拒绝。响应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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