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办公场所及配套设施修缮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办公场所及配套设施修缮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靖山城镇荆江路12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HC-PH(24)-1123
项目名称: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办公场所及配套设施修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89953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89953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98995.38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98995.38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特定资格条件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特定资格条件2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特定资格条件3 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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