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清洁能源改造及配套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SZG2024-217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清洁能源改造及配套项目监理
预算金额:1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46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范围内的11家单位燃煤供热设施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清洁能源改造及电网配套、燃气配套,涉及阿克苏乡2家,柴窝堡街道1家,达坂城镇2家,东沟乡4家以及西沟乡2家政府机构。总供热面积为4万m²,总供热负荷为4MW。其中对8家单位进行煤改电工程,完成空气源热泵及附属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工作并配套相关电力设施设备;对3家单位进行煤改气工程,完成燃气壁挂炉及附属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工作并配套燃气设施设备的全过程监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结算为甲方提供监理服务;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包括施工工期及责任缺陷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现有的财务情况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5)其他要求:1)疆外企业符合疆外企业备案管理规定;2)其它要求:a、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b、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并且近三年企业投标资格未被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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