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供电专业物资采购项目B24Q3-088
重庆
重庆轨道交通供电专业物资采购项目B24Q3-088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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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轨道交通供电专业物资采购项目B24Q3-088 ,招标 人 为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招 标项目 资 金来自 企业自筹 。 该 项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件, 现对 重庆轨道交通供电专业物资采购项目B24Q3-088 进行 公开 招 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系 重庆轨道交通供电专业物资采购项目 B24Q3-088
2.1.2 项目规模:供电专业物资采购1批。
2.2 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所采购物资须完成上述相对应产品的:供货(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 [指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测、检验、现场整体组装(如有)]、包装、运输和保险、装卸、安全保证、配合并指导安装、调试(如有),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如有)以及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本项目主要采购供电专业物资,具体招标物资规格型号、数量详见第五章货物清单及要求。本次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结算金额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2.3 交货地点: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 质保期最低要求: 蓄电池为 60个月,其他物资(除蓄电池外)为24个月 。 时间从招标人开始录入入库单之日起计算 。
2.5 交货期最低要求:接到招标人交货通知后,所有物资在 120日历天以内完成供货, 详见 招标清单 。
2.6 供货期:计划供货时间暂定为合同签订后 12 个月内,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提供的书面供应计划时间为准。
2.7 供货方式:中标人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8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12个月内或按甲方要求至货物供货完毕及合同总价支付完毕,标的物质保期结束中的任何一个最晚结束日期。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一般纳税人。3.1.2 以下业绩要求满足任意一项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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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具有1个与国铁或地铁或单轨或市域铁路合作的供电专业配件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须包含该合同执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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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须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具有1个与国铁或地铁或单轨或市域铁路合作的站后系统集成(或站后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供电专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须包含该合同执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证明材料)。
3.1.3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
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表
1.4.1)
3.2 本 次 招 标 不接受 联 合 体 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11 月 20 日 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所有开标前发出的有关电子文件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各潜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上招标人发布的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01 月 10 日 10 时 30 分 ,地点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 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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