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文化和旅游局宜川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宜川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4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JC2024-ZC-CS015.1B1
项目名称:宜川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宜川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项目(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 7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75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川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川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合法有效;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标前三个月内)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型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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