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邰城实验学校校园智能化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校园智能化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供应商在文件发售期以内(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将供应商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后,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联系电话:),免费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杨陵区-2024-00074
项目名称:校园智能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68,877.4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校园智能化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868,877.4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868,877.44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校园智能化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校园智能化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上述政府网站现场查询);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