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永安贝水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入园项目临时供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肇庆市鼎湖区永安贝水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入园项目临时供电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SLCG2024004
项目名称:肇庆市鼎湖区永安贝水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入园项目临时供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39,035.21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肇庆市鼎湖区永安贝水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入园项目临时供电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 1,739,035.21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30 个日历日(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肇庆市鼎湖区永安贝水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入园项目临时供电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肇庆市鼎湖区永安贝水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入园项目临时供电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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