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界河流环境应急能力提升项目(三期)—伊犁州水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跨国界河流环境应急能力提升项目(三期)—伊犁州水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系统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1日 16: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WQCG-2024100
项目名称: 跨国界河流环境应急能力提升项目(三期)—伊犁州水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967500
最高限价(元): 967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数量:
41
预算金额(元):
967500
单位:
套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便携式自动采水器、快检试剂包、多参数水质分析仪,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运输、交付。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1)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2)政策依据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打印件须自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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