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航天科技创新中心增补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航天科技创新中心增补设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4-11-01370(2024ZCZB1107)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航天科技创新中心增补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航天科技教学产品、人工智能教学产品、展示作品、快速成型工具产品、多媒体教学设备等航天科技创新中心增补设备购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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