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庆安镇人民政府富民强村建设项目—农产品仓储一体化仓储及一体化仓储地面硬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324-JSLQ-C2024-0002
项目名称: 睢宁县庆安镇人民政府富民强村建设项目—农产品仓储一体化仓储及一体化仓储地面硬化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92.58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50万元
采购需求:
架设10米宽、10米长桥梁一座,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4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各1份;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2023年度,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电子签章,填写完整。必须提供,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资格证书;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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