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监理
四川
江油市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江油市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 ) 已由 绵阳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 批 、核 准 或备案机关名 称 ) 以 绵农发【 2024 】 14 号 ( 批 文 名 称 及 编 号 )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省级财政资金、地方资金 (资金来源),出 资比例 为 100% , 招 标 人 为 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监理 进行 公 开 招 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绵阳市农业农村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绵农发【 2024 】 14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江油市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 江油市厚坝镇文胜村、花石村、万寿村;战旗镇白沙村、石庙村
2.3 资金来源: 省级财政资金、地方资金
2.4 建设规模: 实施水田恢复建设 1.61 万亩
2.5 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对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
2.7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近三年( 2021 年 1 月 1 日 ~ 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一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监理的水利工程类业绩
3.4 本次招标 □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16 起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的 截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下 同 ) 为 2024-12-09 09:30 ,投标 人 应 在 截止时间 前 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 (电子招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在线 递 交 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 加密 电子 投 标 文 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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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