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第一中学(北校区)一楼大厅校园文化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计划-[2024]-00351号
2、项目编号:TYZB-2024-112
3、项目名称:农安县第一中学(北校区)一楼大厅校园文化建设采购项目
4、预算金额: 48.99994万元
5、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棚面装饰条、艺术棚顶灯、不规则艺术阅读置物樘板、拉膜灯箱、艺术字,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
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别:制造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3、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5、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6、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⑤不得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⑥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证明,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投标过程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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