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购买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4-C3-02299-YNHB-0050
项目名称:石屏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购买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20
最高限价(万元):20
采购需求:(1)以红河州州级下发的石屏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员账号为基础,提供系统终身无偿使用权、系统单位初始化、账号分配、测绘数据录入系统、已有数据录入系统、系统培训、系统技术支持等服务。(2)完成石屏县各党政机关单位办公用房已有平面图纸的数据处理、转换、录入系统。(3)系统配套UKEY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符合规定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需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存款证明文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信誉要求:截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石屏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购买技术服务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3%、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3%;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3.1 投标人须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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