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高唐组团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
重庆
巫山县高唐组团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巫山县高唐组团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项目 代码:2309-500237-04-01-179205 ) 已由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巫山发改审〔2024〕 134 号 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巫山县城镇排水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及地方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巫山县城镇排水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巫山县 高唐组团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新建污水管网144.67公里,其中DN300管网33.18公里、DN400管网40.15公里、DN500管网37.59公里、DN600管网11.67公里、DN800管网9.68公里、DN1000管网6.8公里、DN1500管网5.6公里,新建污水检查井4822个等 。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4700 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2 836.62万元
2.4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设计(含预算编制)、工程施工、 ? 专业设备材料采购等内容,具体范围为:设计(含预算编制)、工程施工、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73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 下列( 1)、(2) 资质条件:
( 1 ) 设计资质: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2 )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条 内容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巫山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巫山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11-13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11-14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巫山县)发布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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