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期)(第三包二次)招标公告
安徽
-安庆市
安庆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期) ( 第三包二次 )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0JCCG24D01G0498 JC34080120240668号
项目名称:安庆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期) ( 第三包二次 )
预算金额: 13.02万元
最高限价: 13.02万元
采购需求:安庆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期) 第三包为项目管理服务,包含监理服务、结算审核服务(财务管理服务)、专家咨询服务、验收服务、档案整理服务等,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出具项目结算审核报告止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未按照规定预留采购份额的说明理由: 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若供应商对上述说明理由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或线下以书面形式 提出质疑,联系电话: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安庆市财政局 提出投诉 , 联系电话: 0556- 5288986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 具备 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服务业绩。
(1)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为已履约完毕的业绩,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示:如投标人虚假承诺,将承担相关责任。
上述材料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一材料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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