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类班车)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食堂对外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
-阜新市
(招标编号: CHDTDZ059/19-QT-115 )
一、 招标条件
(后勤服务类班车)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食堂对外承包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
2.2项目规模: 4*15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 2025 年食堂对外承包项目 (CHDTDZ059/19-QT-11501): 公司所有员工周一至周五堂食(早餐、午餐)及公司运行人员晚餐、周末用餐配送。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食堂对外承包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7.投标人近3年(2021年至投标截至日)须具有1项食堂餐饮类业绩,合同金额达到5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
8.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9.本项目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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