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服务类班车)和平营、志兴风电场220kV和康线及66kV志庄线线路代运维招标公告(二次)
内蒙古
-通辽市
(招标编号: CHDTDZ013/18-QT-041 )
一、 招标条件
内蒙古华电蒙东能源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和平营、志兴风电场220kV和康线及66kV志庄线线路代运维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内蒙古华电蒙东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北清河
2.2项目规模: 220kV和康线送出线路为风场自建线路全长约51.5km,共计141基铁塔。66kV志庄线送出线路为风场自建线路全长约14.1km,共计48基铁塔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024年 11 月 30 日至202 7 年 1 月 29 日( 790天 )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和平营、志兴风电场 220kV 和康线及 66kV 志庄线线路代运维 (CHDTDZ013/18-QT-04101): 翁牛特旗天汇风电有限公司和平营风电场 220kV 和康线、志兴风电场 66kV 志庄线线路检修、维护、消缺、事故抢修及对端康家营变电站、庄头营变电站间隔所有设备检修、维护、消缺、事故抢修和检修预试工作,施工时间计划在 2024 年 8 月 30 日 — 2026 年 10 月 30 日完成。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和平营、志兴风电场220kV和康线及66kV志庄线线路代运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220kV及以上送电线路检修维护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资料应为合同扫描件,包含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范围、合同签字页等,列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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