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拉哇分公司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站电缆桥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
-甘孜州
(招标编号: CHDTDZ111/17-SB-017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电缆桥架采购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拉哇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业主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
2.2 项目规模: 4×5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计划到货日期:第一批电缆桥架、全套专用工具及消耗材料、全套备品备件2025年9月30日前到货;第二批电缆桥架2025年12月31日前到货。拉哇水电站机组于2026年12月底首批机组投产发电。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电缆桥架采购 (CHDTDZ111/17-SB-01701): 拉哇水电站电缆桥架的设计、制造、运输、 指导安装和交货验收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电缆桥架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1项以上总装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电站电缆桥架的供货业绩,并成功投入商业运行。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8.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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