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区100MW飞轮储能电站项目一期40MW飞轮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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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区 100MW 飞轮储能电站项目一期 40MW 飞轮储能电站项目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荆州区 100MW 飞轮储能电站项目一期 40MW 飞轮储能电站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贷款。项目招标人为荆州兆阳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荆州区 100MW 飞轮储能电站项目一期 40MW 飞轮储能电站项目EPC 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BRR24-ZB1-ZB-068-001。
2.3 项目概况
荆州区100MW 飞轮储能电站项目一期40MW 飞轮储能电站项目 (下面简称荆州区飞轮储能项目) ,项目单位荆州兆阳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地点位于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城南高新园拍马工业园区,红线范围面积约40 亩。拟建设的储能项目建设规模为100MW 飞轮储能独立调频储能电站,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期装机规模40MW,配套4MW/4MWh 电化学储能容量;预留二期60MW 扩建场地。
2.4 建设地点
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城南高新园拍马工业园区。
2.5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荆州区100MW 飞轮储能电站项目一期40MW 飞轮储能电站项目EPC 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前期、建设期及项目验收手续:协助配合发包人办理前期手续,负责办理建设期、验收手续;办理环水保、规划、土地证、消防、施工许可证等等工程各项手续,临时用地及永久用地手续办理,如需土地复垦按要求完成复垦方案及批复以及实施复垦并承担所有费用。
(2)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结构和电气的安全复核(满足行业技术要求),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设计联络会协调会等;提供详细的项目勘察报告含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提供地勘报告,施工图设计以及专题(环保、水保、消防、临建等)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提交竣工图纸。
(3)征租地:项目所有施工所需临时占地、设备堆场、仓库占地等,并承担相关费用、临时用地租地费用、仓库费用等;临时用地及永久用地手续办理,如需土地复垦按要求完成复垦方案及批复以及实施复垦并承担所有费用。
(4)设备与材料采购: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飞轮储能设备及箱式变压器由发包人提供,详见专用合同条款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入场验收、运输(含装卸货和现场牵引二次运输等)、仓储(含出入库管理)、保管等。
(5)建筑及安装工程:储能电站相关设备设施的施工、安装、调试(含试验)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施工,储能设备安装及调试,箱式变压器安装及调试、协调设备厂家到场调试确保投产,投产前后及质保期结束前的所采购设备所有问题免费协调解决,接入线路施工及调试,火灾报警及视屏监控系统安装调试,电缆安装,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消防设施施工、消防设备安装及调试,集控中心建设(包括集控中心设备设施配套,如需预留接口满足要求预留位置等)等专项工程及验收;施工电源及转永久电源办理,如有用地方面的问题进行协调办理,消防系统及防雷接地系统,送出线路含对侧间隔施工及设备和材料、调试验收,档案资料,施工资料档案系统;储能电站、升压站土建(包括水保、环保)及设备安装含联调对调,项目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消缺、并网、商业运行。设备需提供现场培训服务并提供完整的设备资料纸质版不少于6 套及电子版资料。站内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及一二次试验、各项涉网试验及储能试验,综自系统、通信系统、消防系统、稳控试验及调试以及与对侧间隔联调等等站内所有系统安装调试验收。电网及质监等各项验收协调办理协议至投运。运行工作的准备、站内安全工器具及检测,生产生活物资及办公用品采购满足公司要求。送出线路施工产生的的临时道路手续及施工各项费用承包人承担,线路施工如产生迁移或搬迁等情况各项协调及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临建施工须符合发包人要求。
(6)完成本项目所有专项验收、性能试验、质监站及电网协调及验收、设备可靠性试运行及电站 240 小时试运行并编制运行方案、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满足储能投运各项验收要求,满足电网及发包人试运行要求。
(7)负责项目并网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运维工作,并为发包人提供竣工验收通过后接手运维工作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相关的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办公及生活物资等;负责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工作;电网验收协调及电网手续齐全含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购售电合同及发电业务许可证等。
(8)购买工程相关保险。(9)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和缺陷责任期内缺陷处理。(10)其他: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手册、安全生产目视化标准以及发包人各项管理制度等文件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6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6 个月之内并网且运行投产,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电
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承修类、
承试类三级及以上。(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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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2)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注: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兼任需满足相应资格要求)。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扫描件。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投标人在参与项目时硬件特征码或MAC 地址异常一致,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致的(平台自动排查,如出现上述情况,中核电子采购平台将自动禁用投标人在平台上的权限,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2)投标人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招标人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平台自动排查)。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 家;(2)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4)安全生产许可证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截止时间:2024-11-04 16: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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