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天晶八宿县益庆乡20兆瓦牧光互补复合型光伏股权并购项目后评价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西藏
-昌都地区
昌都市天晶八宿县益庆乡20兆瓦牧光互补复合型光伏股权并购项目后评价技术服务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41100335566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三峡集团西藏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昌都市天晶八宿县益庆乡20兆瓦牧光互补复合型光伏股权并购项目后评价技术服务项目进行 ✓ 竞争性谈判采购 □ 询价 采购 ,本项目 ✓ 采购人自主采购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
昌都市天晶八宿县益庆乡20兆瓦牧光互补复合型光伏股权并购项目后评价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论证过程回顾与评价;
(2)项目决策过程回顾与评价;
(3)项目交易过程回顾与评价;
(4)项目整合、运营工作及效果评价;
(5)项目投资收益、协同效应、社会效益及影响评价等。
成交人需根据《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34号)、中国三峡集团及三峡西藏能投相关管理制度等文件要求,按照甲方工作要求开展投资后评价工作,结合有关项目的前期、论证、实施、管理等情况,对项目效益、项目目标、项目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总结评价结论、梳理问题风险、提出改善建议,按规定的时间提交项目投资后评价阶段性文件及最终成果。
(注:采购范围具体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报价清单”及第六章“技术要求”)。
2.2 计划交货/服务时间
计划服务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
(注: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签订时间及项目实施需要在合同签订时调整上述工期,成交人不得因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2.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以及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和第六章“技术要求”中约定的质量标准。
2.4 其他说明
本项目业主(甲方)为昌都市天晶新能源有限公司,为采购人三峡集团西藏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管理需要,本项目由昌都市天晶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成交人签订合同,负责合同权利、义务的履行。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以下两项资质要求满足其一即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须提供供应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联网查询截图)。
b.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投资项目后评价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或甲方出具的鉴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分级前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或具有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的注册会计师(CPA)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国家有关机构的联网查询截图)。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投资项目后评价服务业绩并担任该项业绩的项目经理(须提供项目合同或投资后评价报告或甲方出具的鉴定书或其他能够体现项目经理任职情况的有效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近2年(2022~2023年度)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6)其他要求:
采购人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为本采购项目涉及的投资项目提供过投资评审、投资并购尽职调查等技术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 ✓ 公开征集 □ 部分公开征集 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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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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