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蚌山区片区排水防涝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提升改造项目二标段 |
项目编号 | BB2024SQGCZ184 |
标段名称 | 蚌山区片区排水防涝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提升改造项目二标段 |
标段编号 | BB2024SQGCZ1841 |
招标人 | 蚌埠市蚌山区市政养护管理所 |
投资概算(万元) | 5009.537118 |
最高限价(万元) | 5009.537118 |
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联系方式 | 地址:蚌埠市涂山东路1757号投资大厦西裙楼三楼 联系电话:需解锁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蚌埠两阶段综合评估法(一般综合评估法)(暗标)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 09时30分 | 计划工期 | 150日历天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
本项目以”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候选人公示按照中标候选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具体如下: |
中标 候选人一 | 名 称 | 需解锁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150天 |
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 |
投标价(万元) / 费率( % ) | 4173.23923万元(含暂列金380万元) |
质量标准 | 合格 |
项目负责人 | 程松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 皖需解锁17194、(2021)934001029 |
技术负责人 | 陈龙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 |
| 9342022200602027891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2023年度“安徽省市政施工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颁发部门:安徽省市政工程协会,时间:2024年4月。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漳浦万安生态开发项目一期安仁路、安宁路、万丰路道路及桥梁工程,规模:28519.8616万元,时间:2023年10月。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中标 候选人一 | 名 称 | 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150天 |
地 址 | 济南市天桥区济洛路汽车厂东路29号 |
投标价(万元) / 费率( % ) | 4149.971351万元(含暂列金380万元) |
质量标准 | 合格 |
项目负责人 | 宋吉斌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 鲁需解锁02878、鲁230100033202085 |
技术负责人 | 何佩义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 鲁需解锁0817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2021年度“山东省先进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颁发部门:山东省市政行业协会,时间:2021年12月。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济南市旅游南路(省委党校东校区段)道路建设工程施工,规模:3247.156603万元,时间:2024年6月。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中标 候选人一 | 名 称 | 天津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150天 |
地 址 | 南开区卫津南路36号 |
投标价(万元) / 费率( % ) | 4155.850473万元(含暂列金380万元) |
质量标准 | 合格 |
项目负责人 | 王兴华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 津11220需解锁、2022A000620 |
技术负责人 | 许旺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工程-工程管理(市政、公路、铁道)专业高级工程师 |
| 2022B003032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2022年度天津市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经理,颁发部门:天津市建筑业协会,时间:2023年12月。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朝阳路(延吉道-南仓道)西半幅工程项目二标段,规模:3581.80万元,时间:2020年5月。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8日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2)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联系人:马小虎;联系方式(电话):需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