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阝江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4-10-23变更公告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29202400017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出阝江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 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更正为: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服务费,由采购单位承担。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采购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4年10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82.5万元/年。
2、监督部门:大邑县财政局;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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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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