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巡航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0竞争性谈判
项目概况
无人机巡航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蕉城区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C(宁)2024-050
项目名称:无人机巡航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5)天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投标无效:(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监狱企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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