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营房城管委汇景苑二期换热站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营房城管委汇景苑二期换热站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9日 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TC249HH32
项目名称: 大营房城管委汇景苑二期换热站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379124.63
最高限价(元): 1379124.63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大营房城管委汇景苑二期换热站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379124.63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新建换热站一座及配套管网工程。换热站建筑面积 155.72m2,地下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 4.8m。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兵财库(2022) 7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是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的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是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主体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允许联合体磋商,磋商时需要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3)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