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市29个乡镇空气标准站(6因子)数据服务和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8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濮财市直招标采购-2024-72
2、项目名称: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市29个乡镇空气标准站(6因子)数据服务和运维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800,000.00元
最高限价:78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E4109005080D03747001001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市29个乡镇空气标准站(6因子)数据服务和运维服务项目第一标包
1540000
1540000
2
E4109005080D03747001002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市29个乡镇空气标准站(6因子)数据服务和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标包
2560000
2560000
3
E4109005080D03747001003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市29个乡镇空气标准站(6因子)数据服务和运维服务项目第三标包
3700000
37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29个乡镇空气站(第一标包、第二标包、第三标包)的数据服务和运维服务工作。1、第一标包柳格镇、仙庄镇、瓦屋头镇、高堡乡、巩营乡、谷金楼镇、千口镇7个乡镇空气站点的PM10、PM2.5、SO2、NO2、CO、O3六台设备均由甲方提供。2、第二标包杨集乡、濮城镇、高码头镇、王楼镇、辛庄镇、顏村铺乡、孙口镇、后方乡、侯庙镇9个乡镇空气站点的SO2、NO2、CO、O3设备为甲方提供,孙口镇乡镇空气站点的PM10、PM2.5设备为甲方提供,杨集乡、濮城镇、高码头镇、王楼镇、辛庄镇、顏村铺乡、后方乡、侯庙镇8个乡镇空气站点的PM10、PM2.5设备由乙方提供。3、第三标包孟轲乡、岳村镇、新习镇、胡村乡、柳屯镇、文留镇、梁庄镇、梨园乡、王称堌镇、清河头乡、户部寨镇、郎中乡、渠村乡13个乡镇空气站点的SO2、NO2、CO、O3设备为甲方提供,户部寨镇和柳屯镇2个乡镇空气站点的PM10、PM2.5设备由甲方提供,孟轲乡、岳村镇、新习镇、胡村乡、文留镇、梁庄镇、梨园乡、王称堌镇、清河头乡、郎中乡、渠村乡11个乡镇空气站点的PM10、PM2.5设备由乙方提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5.2、标包划分:共3个标包,每个供应商可以投报多个标包,但只能中一个标包;标包划分为第一标包、第二标包、第三标包,兼投不兼中的原则。
评标顺序为:第一标包评审结束后开始评审第二标包,第二标包评审结束后开始评审第三标包。
本招标项目分三个标包,完成本次项目招标活动,至少需要5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在第一标包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人的供应商,不再参与第二标包、第三标包的评审活动,在第二标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人的供应商,不再参与第三标包的评审活动。按照开标顺序评审、达不到法定评审条件的标包按照废标处理。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服务期限:36个月(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至运维期限结束);
5.5、服务地点:招标文件各标包规定地点;
5.6、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区标准等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运维期限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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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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