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污水零排河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受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 对[350601]HJZB[GK]2024001、漳州市“污水零排河”技术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漳州市“污水零排河”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01]HJZB[GK]2024001
项目名称:漳州市“污水零排河”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采购包1(漳州市“污水零排河”三年专项行动—— 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第三方咨询服务方案):
采购包预算金额: 2,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8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三年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闽财购[2024]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2)若未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提供承诺函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已合并实施,投标人若选择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至少须包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凭证。)。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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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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