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2017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第四标段
河北
-张家口市
沽源县 2017 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第四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沽源县 2017 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 第四标段已由 沽源县发展改革局 以 沽行审建项字【2018】1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沽源县富民扶农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整合资金及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沽源县富民扶农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ZYZJZJK-2018002
2.2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现场交通较为便利, 拟建场地以沽源城区为中心、沿省道 S241、S242、S244 零散分布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境内 101 个村。土地性质为未利用地,场区地面平坦开阔,现状主要为荒草覆盖或无植被。项目所在地年总辐射量范围为 1543kWh/m2~1567kWh/m2 ,区域太阳能资源丰富程度属 Ⅱ类区,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为 2870h,日照时间较长,能保证项目有较高的发电量,有较好的开发前景。
本项目建设总装机容量50.5MWp,建成后接入当地电网,工程任务是光伏发电及项目所在地的光伏扶贫任务。共分为七个标段(后附表)。
我公司代理标段为第四标段(第四标段建设规模包括:在九连城米林村、菜脑包村、南洼村、张油坊村、石门沟村、丁家梁村、冰河营村 7个500kw村级电站集中联建;在白土窑西山坡村、后山村、新华村、小西沟村、杨家营村、芦草村、西一棵村、朝阳寨村8个500kw村级电站集中联建)。
2.3 招标范围:沽源县 2017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第四标段施工 建设 ,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沽源县 2017 年村级光伏扶贫 电站工程 第四标段 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光伏方阵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光伏场区电缆沟道施工, 380V 线路施工,场区内、外道路施工,场内排水系统,场区大门施工,场区围栏、环保、水保等全部土建工程 ;
-
光伏方阵区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组件、 组件支架,组串式逆变器,汇流箱,电缆,光缆,接地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计量装置、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工程分界点为由组件基础施工和组件安装为起点至接入配套建设的变压器,以电缆接至 380V 变压器低压接线柱为终点,包括电缆接线及核相工作。 电站设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能源部、工信部、国家认监委公布的年度 “领跑者”计划技术标准。
-
安装调试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应承担本项目所有设备 ( 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人采购的所有设备及光伏组件等 ) 到货卸车、验货 ( 招标人、供货商、投标人三方参加 ) ﹑二次运输就位﹑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后期工程预留空位封堵、消缺处理 直 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 ; 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
-
项目并网前后所必须的全部试验,包括所有电气设备常规试验和特殊试验等 ;
-
本标段全部设备、材料卸车、验收、保管及二次搬运等。
-
按招标 人 要求制作装设施工期、运行期所需的宣传标语,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
-
负责办理电站施工的各项手续并取得相应报告,包括施工图审查手续、消防备案及验收等 ; 负责编制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报告,配合安评机构完成安全技术服务 ; 办理并网相关手续,包括并网协议及购售电合同签订、防雷测试及验收、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至取得最终监检报告、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检测及取得报告、并网验收测试及取得报告、安全防护测试及取得报告等 ; 配合项目水保、环保手续办理及验收。
-
施工供电工程,施工期拉水解决施工用水问题。
9)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及协调等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4 建设地点: 沽源县九连城乡红圪塄村南草地;白土窑乡梁前村。第四标段建设地点详见《标段划分表》。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18 年 6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8 年 8 月 13 日,计划工期: 60 天(日历天)。 竣工日期前光伏电站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全部光伏阵列并网发电,并同时满足合同条款中约定时间节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 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投标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资质, 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为保证施工质量及进度,本次招标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任意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我公司代理标段为第四标段。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5-16 至 2018-05-22 ,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沽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注: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至 2018 年 5 月 22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须携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沽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6-06 09:30 ,地点为 沽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层开标厅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所有投标人在报名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完成注册,并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验证,同时须在《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报名。否则后期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未显示投标单位名称,视为报名无效,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址: | 张家口市沽源县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2号冠垣广场631室 |
| 邮编: | 076550 | 邮编: | 075000 |
| 联系人: | 周占云 | 联系人: | 徐锴、吴丽娟 |
| 电话: | 13283333613 | 电话: | 0313-7153767 |
| 传真: | 13283333613 | 传真: | 0313-7153767 |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 开户银行: | 沽源县富民扶农开发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账号: | 无 | 账号: | 无 |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