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春河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江苏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迎春河整治提升工程 已 由 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扬广经开项审 〔2024〕32号文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扬州鼎昌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经济开发区境内。
2.2 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
迎春河整治提升工程位于扬州市 E5-3 (霍桥东片区)、 E5-4 单元(霍桥西片区)内, 西起迎春河西闸,东至沙湾南路,全长约 4.11Km 。工程等别为Ⅴ等,建筑物级别为 5 级。
2.3 迎春河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标共设 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进行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
施工标(合同编号: YCHZZ-SG ) 招标内容为对现状河道进行清淤疏浚、河道边坡整治,河道两侧景观绿化提升改造,京杭南路 - 潮龙港段海绵措施。概算建安投资 1207.03 万元。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卷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卷第 5 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总工期 150 天。 工程计划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025 年 4 月 3 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
2.5 质量要求:合格, 【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 1 )资质证书: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 3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4 )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0 号)),(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2024 年 7 月 -9 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 2016 】 17 号文,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 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 5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 /
(6)其他人员要求 :/ 。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类)。
(8)主要施工设备要求 : / 。
(9)其他要求: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并提供网站截图)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 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01日9时3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 ×A+B×(1-A),式中:
A —0.70、0.75、0.80(随机抽取)
S —评标基准价;
T —最高投标限价;
B —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 (取整数,小数不计) 】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 施工标1180.6871万元,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 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项目管理机构 3 分;施工组织设计 25 分;投标报价 70 分;企业业绩 2 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 其他内容
8.1 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8.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8.3 迎春河整治提升工程、潮龙港整治提升工程、红旗河河道整治工程为同一批次工程,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同时对本批次施工3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一个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投标中均为综合得分第一,按照以上顺序中标。
8.4 本项目监督部门:扬州市广陵区水利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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