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文物点永秀桥修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区级文物点永秀桥修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6日 13: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1211224080211
项目名称: 区级文物点永秀桥修缮
预算编号: 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017000元 ( 国库资金:10170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1010403.82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文物永秀桥修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17000.00
简要规则描述: 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原桥体支架拆除、桥面石打捞、桥堍堆砌复原,桥面石对接,基础加固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6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该项目负责人以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查询为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不得调整,不得有在建项目); 4) “供应商”、“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5)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6)根据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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