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闻溪河流域(普安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
四川
业主单位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剑阁县闻溪河流域(普安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 项目名称) 施工 标段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剑阁县闻溪河流域(普安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剑发改发【2021】23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 ,建设资金来 自 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剑发改发【2021】23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元市 剑阁县普安镇 。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剑阁县闻溪河流域(普安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其中人工湿地构建(普安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净化)6600平方米,恢复河滩生态湿地10713平方米,缓冲带构建3170平方米,生态护坡构建1615平方米,生态护岸构建1412米,河道生境重塑10600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2.5 标段划分: 施工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
3.1.1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 贰级 (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 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01 日 00 时 00 分开始至 2024 年 10 月 23 日 9 时 30 分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23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