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县城镇小区天然气改造工程
黑龙江
业主单位
绥棱县城镇小区天然气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ZSG1207G24092500100100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绥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棱发改发【 2024 】 69 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绥棱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绥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绥棱县城镇小区天然气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绥棱县 博林雅苑、广场名苑、金都名苑 、东方铭苑、福祉尚都、大成名府、龙腾名苑、龙腾新苑、龙腾盛世、嘉兴华府、温州商厦、育才名苑、世纪金都、厦门花园 G 区、厦门花园 H 区、厦门花园 E 区 。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绥棱县 16 个小区的燃气设施改造,总计包括 1366 米直埋敷设燃气管道, 11945 米室外架空燃气管道以及 3160 户居民室内燃气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10 月 26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共计 35 个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招标控制价: 4,543,347.9 元。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其以上资质, 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 GB1 级)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 2024 年 06 月至 2024 年 08 月)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承诺进场时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提供承诺书 。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 [2020]9 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是否提供相关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5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 2021 年— 2023 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三年的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
3.6 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3.6.2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
3.6.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 );
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01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0 月 13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21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开标时间为 2024年10月21日09时00分 。
5.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 开标方式
6.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按照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完成开标程序。
6.2 开标地点为: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 其他事项
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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