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林业局(机关)洋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汉中市
洋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楼代理部(陕西省汉中市洋县云江月酒店向东30米)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2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BX-ZFCG-202400018
项目名称:洋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洋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6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洋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 (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 (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4)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洋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②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③供应商须提供截止磋商日期前六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供应商须提供自磋商日期前六个月缴存社会保障资金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⑤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⑥供应商需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⑦供应商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⑧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违反规定的,其响应均无效。 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