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三旗4号地项目(南区)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
西三旗4号地项目(南区)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西三旗4号地项目(南区)
已由
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住宅建设服务中心
以
国机住宅[2024]2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住宅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事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建材城西路16号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总面积148092.81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94162.76平方米,地下面积53930.05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93842.61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997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西三旗4号地项目施工图纸所示南区施工全部内容,包括范围内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取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电梯以及室外工程等
2.5 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
近三年已完工的建设规模在11.84万平方米(含)以上或合同金额在750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西三旗4号地项目招标分为南北两区段,中标任一区段的投标人,不能中标另一区段。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阶段成为投标候选人后,必须在下一阶段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人要求出具承诺函。如两区段评审分别进行,投标人承诺在收到任一区段的中标通知书后,自愿放弃另一区段的中标资格。招标人按照另一区段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以及承诺函,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另一区段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如评审同时进行,且投标人同时成为两个区段第一候选人,中标人取得金额较高区段中标资格,并放弃另一区段的中标资格。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5. 资格预审方法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 方可于
2024
年
09
月
25
日
14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9
月
30
日
14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成功上传回执。本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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