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郑蒲港新区姥桥镇、白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项目名称 | 2024 年郑蒲港新区姥桥镇、白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项目编号 | 皖 E0-51-需解锁 | ||||||
标段名称 | 2024 年郑蒲港新区姥桥镇、白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皖 E0-51-需解锁-1 | ||||||
招标人 | 安徽润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项目统一代码 | 2406-340569-04-01-386709 | ||||||
最高限价 | 26632644.85 元 | ||||||
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 2009 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需解锁 需解锁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4/9/19 9:00:00 | 计划工期 | 120 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需解锁、联合体成员:需解锁、需解锁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120 日历天 |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濉溪县淮海国际商贸城 32 栋 108 室、联合体成员: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龙潭社区团塘路 148 号、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 | ||||||
投标价(元) / 费率( % ) | 26023754.22 | ||||||
项目负责人 | 高玉华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皖 234122139285 、皖水安 B20230000081 | |||||||
技术负责人 | 刘侠(水利水电工程 相关专业工程师,证书编号: 12316054 ) | 质量标准 | 合格及以上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2023 年濉溪县双堆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 祝庙村)(二次)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瑞丰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120 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荆山镇山西路 348 号 | ||||||
投标价(元) / 费率( % ) | 26132648.96 | ||||||
项目负责人 | 于凤燕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皖 234232309196 、皖水安 B20190001756 | |||||||
技术负责人 | 范振宇(水利水电工程 相关专业工程师,证书编号: 201301238 ) | 质量标准 | 合格及以上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2021 年濉溪县五沟镇(庙前村、邵长营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 3 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蒋超;需解锁)。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马鞍山市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科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需解锁。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