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运营
重庆
綦江区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运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綦江区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已由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綦发改审批[202 3 ] 353 号 批准建设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市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法人 为 重庆市綦江区农田建设中心 ,招标人为 重庆市綦江区农田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 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篆塘镇陶家村、联合村、白坪村和遥河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实施规模 10875.16 亩(其中新建9019.29亩、改造提升1855.87亩、高效节水灌溉400亩)。
2.田块整治工程: 梯田整治1442.77亩,早地梯台整治 2122.6 亩,恢复地类整治 1144.92 亩。
3.灌溉与排水工程: 新修200m3 蓄水池2座,新修囤水田5座,维修0.3x0.4灌溉渠(I型)15755m,
维修0.3x0.4溉渠(Ⅱ型)152m,维修0.4x0.6 灌溉渠4425m,维修0.5x0.6灌溉渠(I型)4364m,整修0.5x0.6 灌溉渠(Ⅱ型)485m,维修 0.6 x0.8 灌溉渠2702m,,管涵 444 座,沉沙凼20 座 ,新铺Ф110 管道 (PE.1Mpa) 1415m,维修0.6x0.8排水沟(I型2439m,整修06x0.8排水沟(Ⅱ型)276m,维修0.8x10排水沟2199m,维修 1.0x1.2m 排水沟 125m。
4.田间道路工程:整修 3.0m 宽田间道 13052m,新修 2.5m 宽砼生产路35797m。
5.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护工程: 新修 1.5m 高挡土墙 595m,新修 2.0m 高挡土 墙 462m。
6.其他工程:公示牌1座,高标准农田工程标志安装 350 处。
7.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梯田整治(亩均有机肥0.2吨)1442.77亩,旱地梯台陪肥(亩均有机肥0.3 吨)2122.6亩,灌木林地等地类恢复为旱地陪肥(亩均有机肥05 吨)1144.91亩。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3033.7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4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 綦江区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的工程施工、项目运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及招标人要求(运营单位可根据种植需求
提出设计变更由招标人进行设计调整,如有),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竣工图编制、配合竣工验收、档案移交、质量保修以及配合办理新增耕地指标验收入库。
(2)运营部分:负责本次高标准农田建设的 5年以上 运营,自行承担土地流转费。中标人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流转、公司加农户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促进项目区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带动周边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和持续稳定增收。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18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运营期 : 5 年。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2 ) 运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即施工单位1家,运营单位1家) ,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
4.3 招标人应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区)发布澄清或修改。
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区)上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9-29 12: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09-30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区)上发布发布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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