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中学模拟法庭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定安中学模拟法庭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大英山东一路8号国瑞城名仕苑3号楼1单元13层12A02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JF2024-054
项目名称:定安中学模拟法庭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3095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3095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声明函);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3.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公章,查询起始日期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相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对投标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核查的权利,如有不一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7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8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原件)。 3.9须提供供应商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证明截图。(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10信誉要求:(1)、磋商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行为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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