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儿村产业园区2#车间建设及1#2#车间给排水、电气工程
项目概况
塔儿村产业园区2#车间建设及1#2#车间给排水、电气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大同市开发区咸通路303号,大同五洲通制药有限公司对面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THPC-QT2024021-GC
项目名称:塔儿村产业园区2#车间建设及1#2#车间给排水、电气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8.07505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8.07505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塔儿村产业园区2#车间建设及1#2#车间给排水、电气工程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即工程量清单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5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6.1工程内容中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的,必须符合要求,并单独做出承诺(格式投标人自拟)。6.2工程内容中含《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要求优先选用,并单独做出承诺(格式投标人自拟)。6.3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要求:(1)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6.4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评审加分。(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施工设计”中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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