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中林业局2024年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级禁止开发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道路、桥梁维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YX-ZHG-2024042
项目名称:呼中林业局2024年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级禁止开发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道路、桥梁维修工程)
预算金额:315.34017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5.34017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招标条件
呼中林业局2024年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级禁止开发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道路、桥梁维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关于下达2024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大林财预[2024]22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大林财预[2024]24号)文件下达,项目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大兴安岭呼中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 招 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全线利用原有旧路改造,旧路利用率为100%。主要建设项目构成表如下: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2建设地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呼中林业局施业区范围。
2.3计划工期:总工期315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
2.5质量要求:公路工程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3153401.77元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315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3.1.1资质最低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1.2人员最低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岗项目,并持有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2024年06月至2024年08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且无在岗项目;提供2024年06月至2024年08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总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3.1.3财务最低要求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严重影响合同履行或者承担项目能力的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资产投资项目。3.1.4信誉最低要求(1)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年9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提供相关承诺);(2)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年9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中不得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未因重大、特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提供相关承诺);(3)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年9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中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提供相关承诺);(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规定。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近三年(2021年9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及总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6)本次招标不接受2023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2年度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相关承诺)。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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