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水城活力街区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福建
业主单位
招标公告
武夷山水城活力街区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夷山水城活力街区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项目名称)已由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南发改审批〔 2024 〕 86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平武夷建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平武夷建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一体化 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武夷山水城活力街区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2.2 建设地点: 南平市武夷新区 。 - 3 建设规模: 武夷山水城街区灯光改造,主要包括武夷新区水之厅 —水之廊—水之门活力水岸、武夷山水城街区、武夷文旅广场南三区等周边重要节点建筑灯光改造,崇阳溪两岸建筑及滨水沿线(含南林大桥、建安大桥、崇阳溪大桥)灯光改造;主要包含灯具、电缆、配电箱、智能控制系统及配套设施等建设。工程总投资约 2650.07 万元。
- 4 工期 要求 : 总工期为 60 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 5 招标范围 和内容
2.5.1 工程类别: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2.5.2 招标类型: 设计施工一体化
2.5.3 招标范围 和内容 : 武夷山水城活力街区环境提升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①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方案深化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现场服务工作;②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需要的材料、设备、设施等的采买、运输、安装配合、调试配合、备品备件准备及售后、管理等工作;③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武夷新区水之厅—水之廊—水之门活力水岸、武夷山水城街区、武夷文旅广场南三区等周边重要节点建筑灯光改造,崇阳溪两岸建筑及滨水沿线(含南林大桥、建安大桥、崇阳溪大桥)灯光改造等夜景提升工程 。
2.6 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2548.29 万元 - 6 质量要求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及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②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③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按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 1 )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 2 )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单个合同总金额 1700 万元及以上的含有建筑楼群夜景照明的城市景观照明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EPC )业绩(该业绩不含仅为功能性照明的市政、道路及桥梁照明工程) 。
3.4 本 次 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 2 家, 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承担 ,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投标人应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 )查询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附网页截图、注明网址。( 2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投标人应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www.gsxt.gov.cn )查询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附网页截图、注明网址。( 3 )投标人不得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且还在管理期限内),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还在管理期限内)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投标人应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询是否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并附网页截图、注明网址。(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 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4.2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9月 20 日 15 时 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 4 年 9 月 25 日 23 : 59 : 59 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9095/npztb/ ) (重要提示: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端提供无记名免费下载 word版招标文件,如果想投标还需在规定的获取文件时间内登录页面下端“我要投标”进入系统,在业务系统中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记录的将无法后续操作和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现金形式以银行到账为准)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伍拾万元(¥ 500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以以 电子保函(含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 、 现金(指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之一 提交。 保证金提交形式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 负责办理投标保证金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时(若有时)须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在岗证明材料 。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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