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排镇二排村江洲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头排镇二排村江洲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3002881002077001 | |||||||
招标人 | 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 | |||||||||
建设单位 | 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 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复雨水排水沟 483.4m、排水沟盖板241.7㎡(长483.4m,宽 0.5m),沉沙过滤井3座,道路地面修缮 4898.28 ㎡",垃圾中转站 15 ㎡,环境整治 3300 ㎡、竹篱笆 587m,安装路灯 54 盏等附属设施。 | |||||||||
开标时间 | 202 4 年 9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 开标地点 | 来宾市中心 4 号开标厅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 4 年 9 月 20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 4 年 9 月 24 日 | |||||||
预中标人 | 需解锁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1392671.11 元 | |||||||||
工期 | 6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张协浩(注册编号:桂 245131329503;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身份证号: 450702******421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丽梦(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21)0010214;身份证号:45012 1 ****** 1528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业绩:无 2.奖项: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1397239.79 元 | |||||||||
工期 | 6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杜晓明 (注册编号: 桂 245171863864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身份证号: 450602 ****** 1535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罗雪峰 (证书编号:桂建安 C3 ( 2014 ) 0001681 ; 身份证号: 450104 ****** 1041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无 2.奖项: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天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1397665.11元 | |||||||||
工期 | 6 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陈恒 (注册编号: 桂 245171863692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身份证号: 450721 ****** 3737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黎虎 (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21)0000293 ; 身份证号: 452730 ****** 0930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业绩:无 2.奖项:无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广西壮族自 治区中心网站及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zfcg.gxzf.gov.cn 上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金秀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需解锁 | |||||||
日期: 202 4 年 9 月 20 日 | ||||||||||